3月31日,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视频会,就贯彻落实《农业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农办、国务院法制办、国家档案局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进行动员部署。农业部副部长、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晓华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强调要进一步加深对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准确把握试点工作总体要求,扎实做好试点各项工作,探索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和谐稳定提供体制保障。
陈晓华指出,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是国家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归属,发挥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效用,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权利的重要手段。开展登记试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记载于登记簿进行公示,探索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是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客观需要,更是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现实问题、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紧迫任务,意义十分重大。要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着力解决承包地确权颁证工作不完善,承包地块、面积、合同、证书没有全面落实到户问题;着力解决登记管理不到位,承包地确权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全问题,为探索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制度提供经验。
陈晓华指出,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直接涉及每个农户的切身利益,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敏感度高,必须准确把握登记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各项要求,按照保持稳定、依法规范、民主协商、因地制宜和地方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土地承包法律政策,在已经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的基础上,以现有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据,重点查清承包地块的面积和空间位置,建立健全登记簿,妥善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承包地块、面积、合同、权属证书全部落实到户。
陈晓华强调,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要牢牢把握四个“始终坚持”.始终坚持稳定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这是做好登记试点工作的前提,不得借机违法调整收回农户承包地,更不能打乱重分、另起炉灶;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开展登记,这是做好登记试点工作的根本保证;始终坚持尊重农民意愿,这是做好登记试点工作的群众基础;始终坚持因地制宜,这是做好登记试点工作的关键所在。
陈晓华进一步强调,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要做到四个“紧密结合”.把开展登记试点与探索解决突出问题紧密结合,开展土地承包状况摸底排查,分别建立土地承包确权情况清册、土地承包突出问题清册,妥善解决遗留问题;把开展登记试点与探索完善确权登记办法紧密结合,积极探索符合我国农村实际和土地承包特点,便民、高效、经济、适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办法;把开展登记试点与探索完善基本农田永久保护紧密结合,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国土部门提供的基本农田有关信息,探索将基本农田地块落实到承包农户并标注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把开展登记试点与探索控制登记成本紧密结合,登记试点经费不向农民收取,在地方财政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的同时,积极探索控制登记成本的有效途径和办法。
陈晓华要求,承担试点任务的地方政府和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登记试点工作指导和领导体系,把经费纳入预算,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二是密切部门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三是抓紧报批工作方案,明确各地的登记试点目的、任务、范围、内容和工作重点,合理确定部门分工,统筹安排工作进度,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四是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实测面积不与按延包面积确定的农业补贴基数挂钩,不与农民承担费用、劳务标准挂钩,严禁借机增加农民负担;把实测面积与原承包面积一并记入登记簿,共同作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变更的依据;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尚未确定或者存在争议的,暂不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五是稳步推进试点工作,农业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牵头组织的责任,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努力帮助试点单位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登记试点任务如期完成。
安徽省、山东省和重庆市作了典型发言。视频会议主会场设在农业部,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成员出席了会议;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了分会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指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农业(农村)厅(局、委、办)及有关部门和试点县(区、市)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